集团公司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集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机关2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共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富国主持,董事刘银志、薛志俊、王文良、闫长宽、谢述新出席会议。职工监事刘同胜,常务副总经理宋录生,副总经理柴明贵及有关副总师、机关有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通报了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展情况;审议了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办法等方面共计10项议案,其中审议通过9项议案,缓议1项议案。董事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建设,落实集团公司有关法治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提供法律保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朱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