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永煤车集煤矿机电一队主副井电工班班长游弋提出了适当提高井下矿工个税免征额和推进人才政策加速落地的建议。今年全国两会,游弋代表继续关注此类问题,积极为一线矿工发声,提出了《关于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关于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的建议》《关于改进分配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政策落地的建议》。
免征
随着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矿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在日益增强,当前井下津贴标准发放是否到位、能否紧跟国民经济发展、能否满足井下工人愿望?带着这些问题,游弋专门开展了专题调研。
通过调研,游弋发现,山西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地税发〔2017〕118号)中明确规定:对煤炭生产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井下职工的艰苦岗位津贴,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这充分考虑了矿工困难,激发了矿工奉献热情,提高了矿工社会地位,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游弋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游弋建议将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津贴
“目前,我国煤矿井下工人艰苦岗位津补贴标准主要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4号)要求制定的,该执行标准已经过去了15年,也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15年,但发展的红利没有与矿工同步共享。”游弋介绍道。
为了让发展成果与矿工共享,满足矿工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游弋根据调研结果建议:
一是上调我国煤矿井下艰苦岗位的各项津贴;二是建议扩大各项津贴覆盖范围(需要入井的其他人员,如矿领导、管理人员、临时入井人员等);三是建议具体发放标准可由各煤矿企业结合当地消费水平调整,原则上在此基础上只增不减。
人才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迫切需要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但我国高技能人才目前存在总量不足、平均年龄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供求矛盾突出等问题。”游弋说。
为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游弋建议:
一是加速构建科学合理的分配体系。收入分配机制单靠企业自身很难实现,唯有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更加合理的分配机制,给广大技能人才实现美好生活的期望,青年才会选择扎根技能岗位。
二是建议加快推进激励政策落地生根。建议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政策实施步伐,积极推进政策落地,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激励更多有知、有志青年加入技能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