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以下简称《方法》,全面规范煤矿智能化评估管理,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
《办法》规定,煤矿智能化项目命名分为智能化煤矿和智能化子系统两类。智能化子系统可分为采煤系统、掘进系统、主煤流运输系统、辅助运输系统、通风与压风系统、瓦斯防治系统、供电与供排水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地质保障系统、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配套选煤厂等12种。12种智能化子系统均可独立申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