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产业体系新闻 >

添动力 强能力 激活力 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2025-04-10 来源:河南能源

  4月2日,集团公司同时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层管理人员“四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管理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激发整体活力,为集团公司打造现代化国企一流旗舰劲旅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总部机关及其权属企业副总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内设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和相应职级人员全面推行中层管理人员“四制”(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淘汰制)改革,旨在激发中层管理人员活力动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化调整机制。

  《意见》明确了要全面推行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以岗定薪、易岗易薪、一岗一薪、岗变薪变。坚持“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必须有为”,坚决破除任职终身制,形成常态化的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管理机制。要实行考核淘汰机制,落实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或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且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人员交流工作,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集团公司出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强调要通过调任、转任,对交流对象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提升综合素质,激发整体活力。

  《办法》要求要遵循坚持人才培养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坚持发挥特长与量才适用相结合,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成长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中层正职及以下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工作。

  《办法》指出,在集团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中开展干部常态化制度化交流,是推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干部队伍免疫力的制度保证,对加快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对交流的对象、范围及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交流激励机制,采取有利于交流对象全方面提升综合素质的政策措施,鼓励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重点建设项目和基层经受锻炼、建功立业。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应关心爱护交流对象,妥善安排其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